本報訊連雲港5日出台辦法,對困難群眾打官司實行免、減、緩。免費請律師打官司的情況包括: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恤金的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助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群。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可享受20%至50%的減免收費。
  (倪方方)  (原標題:連雲港困難群眾免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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