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訊(記者 柏陽月)昨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在青白江法院開庭審理原錦江公安分局局長吳濤案。公訴機關指控吳濤犯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三宗罪。在近3個小時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指控證據,吳濤及辯護律師進行了辯護。最後,法官宣佈休庭,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吳濤其人:根據已公開的資料,吳濤曾是成都最年輕的公安局長,歷任派出所所長;大邑縣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蒲江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青羊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青羊區公安分局局長和錦江區副區長、錦江區公安分局局長等職。吳濤曾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還受到多次嘉獎。
(原標題:原錦江公安分局局長吳濤昨受審 被控三宗罪)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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